關于2019-2020學年度第一學期
往屆學分制試點專業學生選修課和重修報名的通知
各系、部:
根據學院《學分制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學分制選課實施辦法(試行)》《課程重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學分制學生成績考核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學分制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文件精神,現将本學期往屆學分制試點專業學生選課和重修有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報名範圍:
往屆學分制試點專業學生。
二、選修課報名及要求
1.選修課報名
任選課及專業限選課學分未修夠的學生提交書面申請到教務處辦理選課手續。
報名時間:2019年9月27日——2019年10月16日。
2. 選修課要求
(1)學生選定課程後,必須按照課程安排的時間、地點按時上課。選課後未辦理退選手續、無故不參加課程學習和考核者,該課程學分記為零學分。
(2)未辦理選課手續者,不得參加課程學習和考核。
三、重修報名及要求
1. 重修報名:
必修課未獲得學分,需重修的學生,提交書面申請到教務處辦理重修報名手續。
報名時間:2019年9月27日——2019年10月16日。
2.重修課要求
(1)學分制試點專業學生補考不及格的必修課都要進行重修,且重修考核合格後方可獲得相應課程的學分。重修課程如正考不及格,不再安排補考,但可繼續重修。另外,學分制試點專業學生畢業前不安排清考,所有不合格的必修課都要通過重修來獲得相應的學分。
(2)所有報名參加重修的學生務必按時參加重修學習,缺課或不按時完成作業達20%及以上者,取消參加重修考試的資格,課程學分記為零。
3.重修繳費:
(1)重修收費标準按《省物價局省财政廳關于進一步規範高校收費标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甘價費【2007】347号文件規定執行,即重修收費标準暫按100元/科·次執行。
(2)學生根據自己報名的重修課程門數繳費,即:繳費總額=重修課程門數×重修收費标準。
(3)繳費方式:由教務處開出重修繳費通知單後在學院财務處繳費,繳費後到教務處登記、備案。
四、聯系人:郭老師 聯系電話: 0931——2391260
教務處
2019年9月27日